•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9 15:49:15 股吧网页版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精伦电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31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人次,行
政管理措施 2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刚先生,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3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涛,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彦斌,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起开
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彦斌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陈刚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处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涛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报酬 8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30 万元。审计费用与 2023 年度同比合计增加 10 万元,增幅 14.29%。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