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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8 20:05:16 东方财富电脑版 发布于 福建
华微今天续继放量从涨停到跌为负数呈然予18日公司发的风险提示公告

有关。公告里有这么一段“经公司自查,前述与相关方大额资金往来不具备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户名。”从五月十七日被立案发公告至今整整近六十天都过去了,这笔巨资去向?哪家收取的?能否收回?仅是一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就能了事了吗?如此事引发退市,几万散户的血亏,引发此当事人今后能过得安稳吗?此巨额资金如个人非法占用则涉及违法贪污须予治罪。当事人不要以为退市就能了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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