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1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4-05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三)款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
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5 条:“上
市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 1 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 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三)款规定的“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
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将在风险警示板
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根据自查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制定的自查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月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如下:
1、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全力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调查进展,并在收到相关结论或决定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自查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
针对公司自查整改工作专项小组核查的情况,前期公司已三次书面发函,向控股股东确认相关资金流向涉及的主体是否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并多次致电沟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任何结论性的回复意见。
公司曾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书面发函,请其核实实际控制公司状态是否准确,是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经公司与曾涛先生沟通,曾涛先生自称其不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尚不知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曾涛先生与被代持人之间签署存在代持情况的书面证据。
3、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鉴证报告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将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进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做到审批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事项。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在本季度已实施完成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中,将控股股东上海鹏盛
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调整为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即其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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