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7522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7 - 2024/6/28 2024/6/28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 1,711,3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5 元(含税)。如在《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55,225,75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711,3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453,514,450 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7522 元
(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34,113,356.93 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A 股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53,514,450×0.07522)÷455,225,750≈0.07494 元/股。
本次权益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公司 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7494)÷(1+0)=(前收盘价格-0.07494)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7 - 2024/6/28 2024/6/2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自派账户以外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3)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账户。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