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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7:41:54 股吧网页版
宁波韵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
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韵升”、“公司”或“发行人”)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宁波韵升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 如下:

一、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针对宁波韵升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 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宁波韵升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具 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国泰君安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国泰君安已与宁波韵升签订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务。

国泰君安与宁波韵升保持密切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的日常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生
3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产经营等情况,并对其进行了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持续督
导相关的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法违规事项。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诺事项。

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在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持续督导期间无违法违规和违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背承诺的情况发生。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宁波韵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公司治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行,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宁波韵升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内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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