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 号)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韵升”或“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2,854,33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4,999,992.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413,070.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32,586,922.73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02,854,33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29,732,592.73 元。上述资金已
经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为宁波韵升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对宁波韵升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宁波韵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进行专项督导。相关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法定代表人:朱健
保荐代表人:谢锦宇、陆奇
项目协办人:葛俊杰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宁波韵升
股票代码:600366.SH
注册资本:111,175.81 万元
法定代表人:竺晓东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 348 号
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 1 号
董事会秘书:吉理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发行概述
根据公司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8 月 25 日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 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6,734,116 股新股。
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2,854,33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44,999,992.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413,070.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32,586,922.73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2,854,33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29,732,592.73 元。上述资金已经于 2022年 11 月 14 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52 号《验资报告》。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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