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股票代码:600367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编号:临 2024-05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2 号文)同意,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894,302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1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9,999,997.2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951,381.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8,048,615.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36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变更为“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红星发展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3)。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根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开立
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瑞得思达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瑞得思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中泰
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重庆瑞得思达 中国银行重庆大 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
光电科技有限 足龙水支行 111689722830 0.00 料项目
公司
注:根据中国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签约的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甲方一指公司,甲方二指瑞得思达,
甲方一和甲方二合指甲方,乙方指中国银行重庆大足支行,丙方指中泰证券。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__111689722830___,截至__2024__年_11_月_15_日,专户余额为__0.00__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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