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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8 16:24:16 股吧网页版
三房巷: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兴证券”)作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五)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进展等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资金相应计入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潇潇 肖楚男

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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