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8 16:24:18 股吧网页版
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
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1141 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2022 年度业
务总收入 33.2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9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P

A

G

E

(二)大华所于 2023 年 12 月对公司 2023 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4 年
1月 5 日正式进场审计,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公司初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审议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初审)》。

(四)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大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