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蒋玲女士、独立董事王志琴女士、董事何世辉先生,独立董事蒋玲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023年10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具体为:陈君先生、王志琴女士、李屹峰先生,陈君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4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定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的安排》;
2、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初审)》;
3、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4、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5、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6、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人员配备合理,保持了专业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审计业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与本公司配合良好,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等工作。因此,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2023年公司实际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为1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与公司2023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相符。
(4)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和外部审计机构现场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并就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通过与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年报相关工作的沟通与讨论,以及查阅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成果,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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