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0 16:34:05 股吧网页版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1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审一审已判决。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重审一审被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涉及诉讼事项金额:

甘肃东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东升”)起诉甘肃星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星鹏”)、本公司及华菱汽车产品责任纠纷:甘肃星鹏、本公司及华菱汽车召回甘肃东升购买的 50 辆自卸车;甘肃星鹏及本公司共同退还甘肃东升 50 辆自卸车的购车款 25,000,000.00 元;甘肃星鹏、本公司及华菱汽车共同赔偿并支付甘肃东升银行贷款利息损失 1,464,666.90 元、车辆购置税损失 2,155,172.50 元、车辆保险费损失 3,797,361.42 元,车辆挂牌费、公证费、GPS 安装费、银行贷款手续费共计 1,154,314.00 元;甘肃星鹏、本公司及
华菱汽车共同赔偿甘肃东升 2023 年 5 月 17 日前营运损失 5,000,000.00 元,并
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起,按照每日每辆车 944.03 元的标准(每月按 22 天计),
以 50 辆车计算营运损失至判决生效之日;案件受理费 517,056.60 元,由甘肃东升负担206,822.64元,由甘肃星鹏、本公司及华菱汽车共同负担310,233.96元;保全费 5,000.00 元,由甘肃星鹏、本公司及华菱汽车共同负担。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为进一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华菱汽车将依法提起上诉。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2023 年 7 月 1 日及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1)、《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3)及《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披露了原告甘肃东升起诉被告甘肃星鹏、本公司及华菱汽车的产品责任纠纷、一审及二审进展情况。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华菱汽车于近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甘01 民初 80 号《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甘肃星鹏、本公司及华菱汽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召回甘肃东升购买的 50 辆自卸车;

2、甘肃星鹏、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共同退还甘肃东升 50辆 HN3310NGX38D5M5J 自卸车的购车款 25,000,000.00 元;

3、甘肃星鹏、本公司及华菱汽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共同赔偿甘肃东升银行贷款利息损失1,464,666.90元、车辆购置税损失2,155,172.50元、车辆保险费损失 3,797,361.42 元;

4、甘肃星鹏、本公司及华菱汽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共同支付甘肃东升车辆挂牌费、公证费、GPS 安装费、银行贷款手续费共计 1,154,314.00元;

5、甘肃星鹏、本公司及华菱汽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共同赔偿
甘肃东升 2023 年 5 月 17 日前营运损失 5,000,000.00 元,并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起,按照每日每辆车 944.03 元的标准(每月按 22 天计),以 50 辆车计算营运
损失至判决生效之日;

6、驳回甘肃东升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