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邱晓华)
本人作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开股份”)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邱晓华 1958 年 1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民生证券首席经
济学家,广东华兴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等。2018 年 5 月至今,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2017 年 9 月至今,任金砖(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0 月至今,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2022 年 3 月至今,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金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首开股份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2 次,股东大会 7 次,本人参加了
上述全部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认真审议本人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缺
本年应参加 现 场 出 视 频 出 通 讯 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数
12 2 2 8 0 否 7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我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范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2023年1月至本人任期届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
次,审议通过议题4项,我参加了上述全部会议,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报酬事项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3 年 1 月至本人任期届满,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
通过议题 18 项,听取汇报议题 5 项。我参加了上述全部会议,就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首开仁信置业有限公司 10%股权等关联交易,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预计新增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新增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金额,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董事会届次 时间 议案或事由
号
1 9 届 102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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