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白涛)
本人作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开股份”)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白涛 1965 年 3 月出生,法学博士。2002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市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6 年 12 月起任首开股份独立董事。
2023 年 3 月 31 日,因任期届满,本人正式辞任首开股份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参加了
上述全部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认真审议本人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缺
本年应参加 现 场 出 视 频 出 通 讯 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数
7 1 1 5 0 否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我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范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2023年1月至本人任期届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审议通过议题7项,我参加了上述全部会议,就公司拟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3年1月至本人任期届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审议通过议题2项,我参加了上述全部会议,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表决。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董事会届次 时间 议案或事由
号
1 9 届 102 次 2023-1-6 1、关于公司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 9 届 104 次 2023-1-31 1、审核张绍辉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格
3 9 届 105 次 2023-2-10 1、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
4 收购北京首开仁信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