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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16:17:05 股吧网页版
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大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李大进)

本人作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开股份”)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李大进 1958 年 4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77 年至 1981 年在
部队服役;1982 年至今分别任职北京朝阳法律顾问处、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合伙人。2013 年 3 月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8 年 3 月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及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2023 年 4 月起,任首开股份独立董事。

2023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
为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期间,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8 次,股东大会 8 次,本人参加了
上述全部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认真审议本人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现 场 出 视 频 出 通 讯 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18 1 6 11 0 否 8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我在三个委员会均担任过职务。本
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范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本人任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 6 月 27 日,董事
会换届后,本人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期间,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通过议题17项,我参加了上述全部会议,就公司拟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并表决。

本人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通过议题5项,我参加了上述全部会议,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报酬事项进行审议并表决。

本人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审议通
过议题 19 项、听取汇报议题 3 项,我参加了上述全部会议,就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公司转让北京昌信同泰置业有限公司 30%股权至北京房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交易,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预计新增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新增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金额,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及 2023 年度定期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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