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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2 20:10:18 股吧网页版
宝光股份:宝光股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3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 年 8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光股份”或“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提高 ESG 信息披露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形成《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宝光股份及所属企业 ESG 信息披露管理,以向资本市场及
时、全面、准确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治理方面的风险管理情况和可持续发展机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 ESG 指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方面的工作和绩效,是影
响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决策、衡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因素。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指其利益可能会受到公司决策和活动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第四条 ESG 信息披露遵循实质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原则。

(一)实质性: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推动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后认为对投 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决策和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

(二)真实性:公司披露的 ESG 信息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
为依据进行披露,如实反映企业客观情况,不应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 漏。

(三)准确性:应以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判断能力作为准确理解披露信 息的标准,应使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内容不应含有误导性陈述。ESG 信息 披露中涉及预测性信息及涉及公司未来经营等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四)完整性:应披露对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做出价值判断和决策有重大 影响的所有信息,信息内容完整、全面具体、格式规范,不应有重大遗漏。

(五)一致性:使用一致的披露统计方法,使披露的信息能为利益相关方进行 有意义的比较。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ESG 信息披露职责划分

第六条 公司 ESG 信息披露职责划分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 ESG 公布工作中的重大
议题、工作目标、信息披露、对外报告等进行讨论、评估、审批。

(二)公司董事长是 ESG 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 ESG 信息披露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
责组织和协调 ESG 信息披露事务。

(四)公司 ESG 工作组为 ESG 信息归口管理组织,负责公司 ESG 信息的收集、处
理,完成 ESG 报告,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 ESG 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
责办理 ESG 信息披露事宜。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为公司 ESG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ESG 信息披露内容

第七条 ESG 报告期原则要求为一个会计年,即时间范围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八条 报告范围。ESG 报告覆盖对公司有实质性影响的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
活动,所确定的报告范围适合公司整体的规模和性质。

第九条 ESG 报告包括封面、报告说明、高管致辞、公司简介和业务介绍、ESG 治
理基本情况、ESG 绩效披露等内容。

第十条 ESG 治理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与 ESG 理念的结合

(二)ESG 治理结构

(三)ESG 风险识别与管理

(四)当期 ESG 实践总结

(五)ESG 发展目标与实践路径

(六)利益相关方识别与沟通等。

第十一条 ESG 实践及绩效的信息披露,分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大范畴。
范畴下细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列明指标内容、定义及计算方法。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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