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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宝光股份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3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12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人员组成......2
第三章 职责权限......2
第四章 工作程序......3
第五章 议事规则......4
第六章 附 则......5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决策科学性和可靠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下设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与投资计划、重大投融资和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并监督公司 ESG 相关事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成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在任期内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委员会日常运作与合规履职提供保障和
专业支持。工作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企业管理处、财务管理处、安技环保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委员会的资料收集与研究、相关议案、制度和报告的拟订及培训、会议组织等其他日常工作支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对须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审议公司重大组织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 对各类主营业务的总体发展进行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 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 审议战略性资本配置(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等)以及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八) 负责对兼并、收购方案的设计并对管理层提交的方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九) 审议公司分支机构的战略发展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十) 对公司 ESG 相关政策及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一) 制定、审议公司 ESG 管理愿景、目标和策略,评估公司 ESG 工作情况
以及面临的风险和机遇;

(十二) 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 ESG 相关报告;

(十三) 审议与 ESG 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关于 ESG 工作的
重大事项;

(十四) 对公司其他战略发展规划及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十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指导公司战略负责管理部门工作;

(十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公司企业管理部门按照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做好职责内
日常协助和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会议所议事项收集和准备相关资料:

(一)国内外经济技术发展信息、国家产业政策信息、行业发展规划、公司的发展方向、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公司编制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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