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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8 14:31: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重庆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将5.5%股份转让给私募基金。请问,该转让股份对应的留置现金分红,是继续留置在公司账户,还是归属于私募基金抑或者是退回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隐性规避业绩未达标补偿责任呢?
广东明珠: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保障业绩补偿支付能力,公司对归属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2022年度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期间的次年的现金分红予以单独留质,由上市公司进行专户管理,如触发实际控制人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责任,该年度分红专项用于偿付业绩补偿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五号——权益分派(2023年12月修订)》,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的对象以股权登记日当天的股东名册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05-20 1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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