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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5 19:15:18 股吧网页版
龙净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71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 年 7 月 1 日生
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的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内容。

以上《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

附件: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对照表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对照表: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后)

(本次修订前) (标红为修改部分)

章程全文“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理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的,从其规定。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
的本公司股份。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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