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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3 16:37:08 股吧网页版
安源煤业:安源煤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2024年9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

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推动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上取得明显成效,强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精准考核与刚性兑现,进一步分层分类落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责任,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关于印发〈省出资监管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国资考核字〔2024〕1 号)、《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契约文本操作要点》(国企改办发〔2022〕6 号)、《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是指对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其范围包括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制定经理层成员考核目
标、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契约、开展考核、兑现薪酬、聘任(或解聘)等相关工作。涉及相关领导任免事项的应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建议。

第五条 公司党委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及事项清
单对第四条相关事项进行前置研究。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
落实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有关工作,具体职责包括:起草并修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制定考核目标和具体考核方案、组织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组织实施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兑现薪酬方案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 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

第七条 契约化管理

(一)岗位聘任协议

应明确聘任岗位、任期期限、岗位职责与工作分工、考核与薪酬待遇、权利义务、退出规定、责任追究等内容。经理层成员的任期期限一般为三年;岗位职责与工作分工采用岗位说明书的方式进行规定,说明主要职责与重点工作任务。
(二)经营业绩责任书

根据《岗位聘任协议》,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经营业绩责任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基本信息、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方法及计分规则、考核实施与奖惩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三)考核内容及指标

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导向,确定每位经理层成员的考核内容及指标。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及指标应适当区分、有效衔接。
(四)考核指标的目标值

目标值应科学合理、具有一定挑战性,一般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经营预算、历史数据、行业对标情况等设置。

(五)签约程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详见附件 1、2、3),依法依规建立契约关系。

第八条 经营业绩考核

公司董事会按照契约约定,对经理层成员开展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结合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考核期末,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和内部管理数据,对经理层成员考核内容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与奖惩意见,考核与奖惩意见征求上级组织意见后,再按照有关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反馈给经理层成员。经理层成员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异议的,可及时向董事会反映。最终确认的考核结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对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方法详见《安源煤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并以其为准。

第九条 薪酬管理

(一)薪酬结构。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

2.绩效薪酬是指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薪酬的 60%。

3.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

(二)薪酬兑现。应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合理拉开经理层成员薪酬差距。年度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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