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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3 16:37:09 股吧网页版
安源煤业:安源煤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9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建
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是指对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其范围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效益提升与提质增效相结合。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实现资本收益的良性上升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指标设置科学合理、考核客观公正。个人经
营业绩责任书指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为主,目标值设置科学合理、具有一定挑战性;以经营业绩责任书为考核依据,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考核。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责利相统一,经理层成员薪酬水平与业绩考核结果、岗位职责紧密挂钩,保持薪酬水平和集团公司业绩水平、改革发展情况相适应。

(四)坚持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有机统一。构建年度激励与任期激励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核体系,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考核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为经理层成员的考核主体,对经理
层成员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董事会研究决策经理层成员考核与薪酬重大事项时,应由公司党委会进行前置研究。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议
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建议考核目标和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组织签订两书一协议、组织实施经营业绩考核。相关部门配合完善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指标内容、配合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和有关内部管理数据。具体分工为:

(一)审计稽核部:负责建设和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制定和修改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牵头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落实经
理层成员薪酬兑现方案。

(三)党委工作部:负责组织签订两书一协议。

(四)其他部门:负责配合上述三个部门完成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条 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订

(一)主要内容:双方基本信息;考核期间;考核具体内容,包括考核指标及目标值、计分规则等;考核实施与奖惩;责任书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二)签订程序

1.考核期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结合江投集团与董事会授权代表签订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根据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与分工,有针对性地提出每位经理层成员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公司董事会。

2.公司董事会对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经理层成员充分沟通后予以确定。

3.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每位经理层成员签订经营业绩
责任书。

第七条 经营业绩考评程序

(一)考核期末,每位经理层成员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和内部管理数据,对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作自我评价,并向公司党委和董事会递交书面总结
报告,同时抄送企业监事会。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配合上级党委组织对经理层成员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形成综合评价考核得分和评价初步结论。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管理数据,结合经理层成员个人总结和自我评价,对每位经理层成员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初步考核与奖惩意见,与江投集团沟通一致后,由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形成考核结果和奖惩意见后,及时组织面谈反馈。经理层成员对考核结果与奖惩意见有异议的,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董事会最终给出复议结果。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八条 经理层成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
考核和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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