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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9 19:31:23 股吧网页版
海澜之家: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0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6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 30.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933,018.87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8,066,981.13 元。上述募
集资金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8)00061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6,060.49 万元,其中以
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76,743.25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317.2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481.0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效益,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及保荐机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公司”)及华泰联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品牌管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阴通恒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恒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及华泰联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 年 9 月 2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澜科技有限公司、华泰联合
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龙飞服饰有限公司、华泰联合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澜新生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泰联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募集资金专户及存储情况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2,968,066,981.13 元人民币及其银行利息对全资子公司品牌管理公司进行增资,由品牌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原募集资金专户已做销户处理,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产业链信息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
司品牌管理公司变更为通恒科技,并以增资的方式实施该募投项目。本次增资
完成后,原募集资金专户已做销户处理,相关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爱居兔研发办公大楼建设项目”、“物流园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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