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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9:12:30 股吧网页版
动力源:动力源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
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8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表决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李志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董事会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281,493,856.7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802,867.0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1,067,039.06 元,加上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11,974,560.25 元,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7,777,427.29 元。

鉴于本公司 2023 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五、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续聘审计
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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