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 2024-01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
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锦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会议第二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第一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第二项议案关联董事王风斌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以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以七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 2024-017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 2024-018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 2024-019 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4 年5 月21 日召开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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