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3 18:36:12 股吧网页版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关于与参股公司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 2024—030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参股公司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为了稳定产品销售,应对市场波动
风险,依托参股公司的供应链贸易优势,双方开展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系正常经营所需;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政策及付款方式等均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参股公司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安泰型钢”)及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宏安焦化”)与参股公司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泰公司”或“参股公司”)在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
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依托参股公司的供应链贸易优势,双方开展日常销售业务系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和结算政策等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与龙泰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安泰型钢向龙泰公司

销售 H 型钢,宏安焦化向龙泰公司销售焦炭,预计 2024 年 7-12 月,H 型钢产品的
交易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焦炭产品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MADJNYG59P

成立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 333 号综合楼 5103 室

法定代表人:陈毅坚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股东情况: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安泰集团持股 49%。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王俊峰先生担任龙泰公司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泰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龙泰公司系本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一家供应链贸易公司(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4-024 号公告)。龙泰公司将依托股东双方各自的优势,快速拓展相关产品市场,稳步做大供应链贸易业务,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泰型钢、宏安焦化(“甲方”)将分别与龙泰公司(“乙方”)
就双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签订《H 型钢 2024 年度销售协议》《焦炭 2024
年度销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泰型钢向龙泰公司销售 H 型钢,预计 2024 年 7-12 月,总协议量不超
过 21 万吨,按目前 H 型钢产品的市场价格测算,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8 亿元;

(二)宏安焦化向龙泰公司销售焦炭,预计 2024 年 7-12 月,总协议量不超过
9 万吨,按目前焦炭产品的市场价格测算,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三)上述交易的定价、结算政策及付款方式等均严格遵循相关产品以及供应链贸易业务的市场化原则。实际执行中,甲方每月向乙方提前提供预计生产计划,乙方根据甲方预计生产计划向甲方提供意向订单计划,包括详细的产品需求数量、规格、材质、标准、运输方式、交货要求等;乙方按甲方确认后的订单计划预付相应货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