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1 18:48:01 股吧网页版
天润乳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2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润乳业”、“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纸业”)。

天宏纸业于 1999 年经新政函[1999]191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65000004000048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 5,016.00 万元。2001 年 6 月 15 日,天
宏纸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34 号文《关于核准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以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
万股。2001 年 6 月 28 日,上述 3,000.00 万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股票代码“600419”。

2013 年 3 月 30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114 号)同意,将新疆石河子造纸厂所持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3,359.04 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十二师国资公司”)。2013 年 5 月 28 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新疆石河子造纸厂持有的公司 3,359.04 万股股份过户至农十二师国资公司。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新疆石河子造纸厂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仍为 8,016.00 万股,其中农十二师国资公司持有 3,359.0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90%。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农十二师国资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与农十二师国资公司、石波、谢平签署了《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拟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农十二师国资公司持有的天润科技 19,423.00 万股股份(占天润科技总股本的 89.22%)进行置换,两者评估值的差额部分由天宏纸业以向农十二师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同时,天宏纸业向天润科技的股东石波、谢平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天润科技 1,600.00 万股天润科技股份(占天润科技总股本的 7.35%)、50 万股天润科技股份(占天润科技总股本的 0.23%)。

根据万隆评估为置出资产方天宏纸业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3)第 1024 号”评估报告,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置出资产账面净值为 105,314,426.43 元,评估价值为
17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68,074,589.79 元;根据万隆评估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3)第 1048 号”评估报告,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置入资产天润科技的账面净值为 210,162,568.09 元,评估
价值为 236,971,934.90 元。交易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在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的作价为168,074,589.79 元,置入资产的作价为 236,971,934.90 元。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68,897,345.11 元由天宏纸业向农十二师国资公司、石波、谢平分别发行 4,551,774.00 股、
1,626,804.00 股和 50,837.00 股 A 股股票。增发股份的价格为 11.06 元/股。增发后股本总额
8,638.94 万元。

2013 年 10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券许可[2013]1348 号),核准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

2013 年 11 月 8 日,天宏纸业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天润科技 96.80%的股权,办理完成股东
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备案手续,本公司持有天润科技 21,073.00 万股股份,占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