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华嵘控股 编号:2024-009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公告较上次(2024 年2月20日公告)
无实质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柏泽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古德菲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诚可信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爽、刘明忠、赵霞、葛文野、王正根、张慧、南京喆涵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10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南京开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核心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将超过 5%,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
规定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华嵘控股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时
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月 19 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告编号:2023-020)。
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上证公函
【2023】0785 号《关于对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标的公司及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并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就该《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上证公函
【2023】0974 号《关于对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二次问询函》(以下简称“《二
次问询函》”)。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就《二次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并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上证发〔2023〕49 号)的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终止。继续推进的,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公司拟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按照上述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分别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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