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昆药集团 2013 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3 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9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向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954,17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97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76.69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15,3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
币 684,699,976.69 元,已于 2013 年 7 月 11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昆 明 市 高 新 支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内 , 账 号 为
530018854360511005197。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上市推介费、股权登记费以及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769,954.18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0,930,022.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020006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科目 金额(元)
2013 年 7 月 11 日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76.69
减: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19,069,954.18
2013 年 7 月 11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80,930,022.5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3年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
2、对2013年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公司于2013年8月5日连同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明市高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公司因聘请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担任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2013
年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海证券承继。为了继续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中国银行昆
明市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及东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
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2013 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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