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西柳州市跃进路 106-8 号汇金国际 26 层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议程 会议内容 文件 主持人或报告人
1 宣布现场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数 陆胜云
2 宣布会议开始 陆胜云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一 陆胜云
4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5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6 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点票人和监票人
7 宣读现场表决情况,并宣布休会(待网络投票结束后复会) 陆胜云
8 网络投票结束并合并投票结果后复会
9 宣读表决结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及股东大会决议 陆胜云
10 宣读法律意见书 律师
11 宣布会议结束 陆胜云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我现在向大家宣读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请
各位股东及代表审议。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条款前后对比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 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
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
有本公司的股份达到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
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作出书面报告,书面通知本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
内,不得再行买卖本公司股票。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
有本公司的股份达到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所持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
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
后2个工作日内,不得再行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任何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本
公司股份达到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股东,应在达到
10%后3日内向公司披露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信息和后续
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由股东大会审议是否同意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修订前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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