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2 17:36:13 股吧网页版
博通股份:博通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3


公司代码:600455 公司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
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8,373,441.14元,截至2023年12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500,811.44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1,036,281.72元。公司合并报表持续盈利、以及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是因为公司持有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持续盈利;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是因为母公司计算机业务规模持续减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1,036,281.72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控股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面临着独立学院转设、校园二期建设、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选择登记等诸多问题,近年来城市学院没有向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未来公司将积极拓展思路,持续深化公司发展,努力增强母公司盈利能力,提高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争取早日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实现利润分配,增强投资者回报。

该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博通股份 600455 交大博通、*ST博通、ST博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启龙 杜黎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 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

电话 029-82693206 029-82693206

电子信箱 caiql@butone.com duli@butone.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报告期内高等教育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99.9994%。本公司持有 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2、行业情况

高等教育行业情况:

城市学院是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且通过全面改革培养计划等灵活运作方式,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强劲的新兴朝阳产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

2016 年 11 月 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