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7 16:33:08 股吧网页版
博通股份:博通股份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博通股份”)拟以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博通股份此前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和文件,该等
事项和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文件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近期外部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切实维护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研究,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
协议,该等事项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博通股份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自查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博通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筹划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如下的保密措施:

1、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3、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商议时,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4、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内容包括本次交易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
5、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6、上市公司已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二、本次交易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即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简称“自查期间”)。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以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四、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