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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4-061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的进展暨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鑫元通”)所持有的 6980 万股公司股份归买受人丽水市岭南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岭南松”)所有。本次权益变动后,丽水岭南松持有公司股份 69,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1%,公司控股股东由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丽水岭南松,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明先生变更为袁硕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司法裁定,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盛鑫元通持有公司股份 25,550,9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目前均处于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状态,同时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嘉泰”)行使的委托表决权下降至 4.14%。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
院将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
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11)公开拍卖盛鑫元通所持有的设定质押的公司 25,544,000 股(股票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5)。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中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法
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7)公开拍卖盛鑫元通所持有的设定质押的公司 69,800,000 股(股票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上述拍卖已竞买成交,竞买人为丽水市岭南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拍卖成交 69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1%(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
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1)。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收到司法拍卖竞买人丽水岭南松转来的《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粤 03 执恢 629 号之二),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九有”,证券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6,980万股股票的冻结;二、将被执行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980 万股股票以 83,550,600 元的价格强制转移登记在买受人丽水市岭南松名下。
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应持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本次司法拍卖的股票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MA06Q7943A
法定代表人:韩越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05 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十经路九号 A30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通讯设备技术开发;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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