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4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2 名。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五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长效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亨通光电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71 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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