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1 19:07:33 股吧网页版
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2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主体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并对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进行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中国信科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中国信科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信科签署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185,491,856 股,烽火科技直接持有494,097,741 股,持股比例为 41.68%,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16,459,627 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中国信科将持有公司 116,459,627 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95%,烽火科技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6 号烽火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 鲁国庆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420100MA4L0GG411
代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
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
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
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
经营范围 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
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
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 系 统 ( 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中国信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信科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签署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