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
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66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 年 12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年报审计
工作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就 2023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信永
中就审计进展、审计重点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能时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必要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应尽的监督职能。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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