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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3 18:01:50 股吧网页版
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4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 年 6 月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11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四、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0:30~10:50)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表决票

(六)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

1 否

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后,公司真诚地希望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交互式沟通交流,并欢迎各位股东关心和支持天富能源的经营发展。

四、本次股东大会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项议案分项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对某项议案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在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2、计票程序:推举提名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作为监票人,3位监票人由参会股
东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将与现场见证律师共同组成监票小组,监票小组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

3、表决结果: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4、会议主持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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