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3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4-01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8,111,63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8,111,63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
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市国资委关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常国资〔2021〕12 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发布《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五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
告》,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
数为 191 人,授予数量为 29,817,000 股,授予价格为 4.30 元/股。
8、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八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4.30 元/股调整为 3.8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 8,942,401 股解除限售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上市流通。
10、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
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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