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人参与公司子公司合作建房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拟与
关联自然人叶立春、杨九如、叶弘历、王正初(以下合称“关
联人”或“合作建房方”)采取合作建房的方式共同开发建设
缦樾湖滨房产项目。关联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合作建房款,获
得约定建筑面积房屋的购房权;合计支付合作建房款 4,825
万元人民币,对应房屋面积约为 1930 平方米。关联人不以个
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也不享有本项目的利润
分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人王正初共同
投资成立子公司,王正初出资金额为 1 万元。除此之外,公
司不存在其他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与不同关联人进
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相关风险提示:1、合作建房方存在逾期支付款项的可能。公
司将按逾期时间收取合作建房方的利息,直至按协议约定解
除合同并要求合作建房方承担违约责任。2、公司存在逾期交
房的可能性。若公司违约,则违约责任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
定内容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形成示范效应,提升项目推广和未来销售去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腾达置业”)拟与叶立春、杨九如、叶弘历、王正初(以下合称“关联人”)合作开发建设缦樾湖滨房产项目。
缦樾湖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台州市路桥区,建设用地面积为 113944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268774.07 平方米。项目实际情况以政府相关部门
审批文件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竞
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浙江腾达置业与关联人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关联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合作建房款,获得约定建筑面积房屋的购房权,并在本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按约定方式向浙江腾达置业购买相应建筑面积的商品房。关联人合计支付合作建房款 4,825 万元人民币,对应房屋面积约为 1930 平方米。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关联人支付的合作建房款均立即无息抵作相应的房价款。
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由浙江腾达置业负责,关联人不以个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也不享有项目的利润分配。
本次合作建房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 月26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九如、叶弘历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其他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关系介绍
叶立春为公司现任监事长;杨九如为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兼总裁;叶弘历为公司现任副董事长;王正初为公司现任副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叶立春、杨九如、叶弘历、王正初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签订合作建房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人分别与浙江腾达置业于2024年4月26日签署了合作建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建房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浙江腾达置业(协议称“甲方”)与关联人(协议称“乙方”)在合作建房协议中确定,乙方各方向甲方支付合作建房款单价一致,合计应支付 4,825 万元,对应房屋面积约为 1930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屋登记部门实测为准)。上述金额及面积为关联人签署合作建房协议的累计。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合作建房款的 60%;
在项目施工达到±0.00 之日起 10 日向甲方支付合作建房款的 20%;在项目结顶之日起 10 日支付合作建房款的 20%。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暂按合作建房款作为合同约定总房价款,并据此计算单价。如果乙方已支付的合作建房款少于按
协议约定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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