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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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A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
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信永中和已建立完善的专业咨询管理流程,项目组遇有重大事项或疑惑时,可向专业技术部门、专家中台发出专业咨询函,专业技术部门、专家中台会指定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回复相关问题,当专业技术部门认为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财政部准则制定部门时,专业技术部门会发起相关咨询流程,以确保相关技术咨询得到回复。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组与质量复核合伙人之间存在意见分歧时,应通过项目专题会议共同讨论处理和解决。当项目负责合伙人或负责经理与项目专题会议存在意见分歧时,应提交内核会讨论,形成结论。
3.项目质量复核
对于项目的质量保障,信永中和实行四级复核机制,即现场负责人、负责经理、负责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四级质量控制制度。
4.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每年统一从全国所有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审计业务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质量检查,以了解各类审计业务的质量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遗留质量风险或审计程序方法的重大缺陷,评估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检查和评价所检查项目对事务所审计技术标准的遵循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合伙人、经理、项目经理通报。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已建立监控和整改程序,包括日常监控及定期监控。每年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广泛存在、重复出现、需要及时纠正的问题认定为系统性缺陷,连同在检查过程中识别出的各种其他缺陷,向项目合伙人及审计执行委员会进行通报;根据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在设计、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缺陷的影响程度,由审计
执行委员会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作出改进。
(四)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方案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信永中和制定了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根据计划安排提交各项工作。
(五)会计师事务所人员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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