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1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61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海药业”)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临时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75.17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 1,397.6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 177.572 万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万股) 注销股份数量(万股) 注销日期
1,575.172 1,575.172 2024年 6月 13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75.172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刊登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 2024-019 号)。截至目前,前述公告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3、2024 年 5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以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3%。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8,852.22 万元,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下同)较 2020 年净利润增长 6.76%,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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