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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1 18:43:37 股吧网页版
菲达环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核查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97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的有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达环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与菲达环保对工作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九、关于募集资金

年报显示,截至 2023 年底,公司 2022 年重组配套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但投入进度均未达 100%。其中“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6 月,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68.12%;“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 年 5 月,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51.01%;“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8 月,截至期末投入进度87.98%;“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为 2023 年 1 月,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72.04%。

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实际投产情况、使用情况、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实际进展情况,以及有关项目投资的会计处理和列报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请进一步说明判断依据、收益实现状况、投资进度较低的原因以及与前期立项可行性论证是否相符,前期出现影响投资进度的情形是否及时披露等。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和重组财务顾问发表核查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实际投产情况、使用情况、原预计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实际进展情况,以及有关项目投资的会计处理和列
报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实际投产情况、使用情况、原预计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实际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项目、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
造项目及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四个项目建设及投产情况
如下:

项目 建设 项目实际投产情 原预计达到预定 实际进展情况

进度 况、使用情况 可使用状态时间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 已于2023年6月17 已竣工并开始商业运行,实际进展总
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 已竣工 日开始商业运行 2023年5月23日 体符合预计

工程

已竣工并开始商业运行,实际达到预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 已竣工 已于2023年5月23 2022年12月21日 定可使用时间较预计有所延期,主要
三期扩建工程 日开始商业运行 原因为外部管网(政府委托其他外部
单位实施)延期导致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 已于2022年8月5日 已竣工并开始商业运行,实际进展总
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 已竣工 开始商业运行 2022年8月12日 体符合预计

改造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 已于2023年1月1日 已竣工并开始商业运行,实际进展总
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 已竣工 开始商业运行 2022年12月27日 体符合预计



2、有关项目投资的会计处理和列报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对各项目适用会计准则的判断

针对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项目、福清市元洪投资区
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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