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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
资金。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未超过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
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
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内部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6、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陶冶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6 月 27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 年 6 月 21 日,由董事长陶冶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5,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50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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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