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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2 20:52:10 股吧网页版
ST交昂: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二次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 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的二次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二次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26 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二次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回复我部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我部关注到以下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内控审计意见。问询函回复显示,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或年审机构)称针对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审计已获取相关证据,同时主张由于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2023 年度公司不得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调整,对于 2023 年财务报表不存在影响,对于 2023 年资产减值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测试同样不存在影响,不会影响 2023 年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

请年审机构补充披露:(1)结合 2022 年和 2023 年财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以
及公司用于应对错报或潜在错报的内部控制具体情况,说明相关审计过程,包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并说明相关审计结论是否恰当;(2)进一步说明针对公司资产减值相关内部控制事项的审计过程,包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如关键环节内控程序的具体执行人员、事项及方式,以及相关内控程序是否在报告期内
得到一贯执行;(3)结合上述两问的具体情况,说明依据“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判断相关事项对2023年财务报表以及 2023年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均不存在影响的具体依据,是否充分考虑公司前期可能存在的错报影响,是否具有合理性。同时,请年审机构质量控制人员对该内控审计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年报审计意见。问询函回复显示,年审机构认为 2022 年年报全额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经营权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2023年度审计中获取了充分、适当的证据,保留事项仅对公司 2023 年度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产生影响,具体为“其他流动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期初余额未确定,期末余额得以确定;“资产减值损失”2023 年上期数未确定,本期数得以确定,涉及金额 3.61 亿元。

请年审机构补充披露:在“其他流动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023 年期初余额未确定,期末余额得以确定的情况下,结合“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核算过程,说明本期损失得以确定的具体情况和判断依据,是否已充分考虑上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数并不确定的情况,以及对本期计提数的影响。

3、关于增持资金来源。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上海韵简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同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 0.39 亿股。请公司向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以质押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相关公告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并在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高度重视,针对上述问询事项,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二次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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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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