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舜天信诚证专审字(2024)第 005 号
山 东 舜 天 信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STXC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4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 号汇源大厦 708 室
邮编 250014
电话 0531-86981660
关于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舜天信诚证专审字(2024)第005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大昂立”)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舜天信诚证审字(2024)第 001 号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审计类第 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交大昂立 2022 年度确认了与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经营收益权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 2,000.00 万元和 36,100.00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就上述金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对交大昂立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该事项对交大昂立 2023 年度利润表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可能产生影响。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上期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 年 7
月 6 日,交大昂立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恒医养”)收到苏州吴江盛泽慈爱护理院等 7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关于郑重告知贵司严重违约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告知函》。2023年 7 月 12 日,仁恒医养收到杭州富阳瑞丰老年医院《履约提示函》,
认为仁恒医养存在违约行为。2023 年 7 月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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