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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 PROP 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广西国
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持有的公司 1,637,995 股股份于
2024 年 6 月 6 日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公司积极与国发集团联系,
多次催促其与相关法院核实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具体情况。2024 年 6 月 13 日,公
司收到国发集团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标记基本情况
股东 占其所 占公司 标记股份是 标记 标记 标记原
名称 标记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否为限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标记申请人 因
比例 比例
国 发 1,637,995 股 70.32% 0.31% 否 2024年6 2027年6 广西投资集团 借款合
集 团 月 6 日 月 5 日 有 限 公 司 同纠纷
被司法标记的原因
申请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海国发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国发
集团、第三人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
相关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作出
《民事裁定书》(2023)桂 0103 民初 27985 号,查封被申请人北海国发远洋渔业
有限公司、国发集团名下价值人民币 704.34 万元的财产。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6日对国发集团持有的公司1,637,995
股股份进行了司法标记,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 704.34 万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
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 累计被司法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冻结数量 标记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朱蓉娟 69,400,542 13.24% 22,960,542 46,440,000 100.00% 13.24%
彭韬 17,272,700 3.30% 3,472,700 13,800,000 100.00% 3.30%
国发集团 2,329,371 0.44% 179,371 1,637,995 78.02% 0.35%
姚芳媛 12,323,000 2.35% - - - -
合计 101,325,613 19.33% 26,612,613 61,877,995 87.33% 16.88%
注:“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朱蓉娟共计 761,523,712 股被轮候
冻结,彭韬共计 110,400,000 股被轮候冻结。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的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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