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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3
A 股简称:深高速 股票代码:600548
H 股简称:深圳高速公路股份 股票代码:00548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风险的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项目以及偿还有息负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对提升发行人的业务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发行人对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进行了充分、审慎的研究与论证,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可能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工程进度、人力投入等因素的影响,出现项目周期滞后、实施效果未及预期等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发行人已就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并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但前述论证均基于现阶段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落地后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三、政策风险
(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收费公路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其经营管理和项目投资安排与国家行业政策密切相关。发行人所属的高速公路行业是国家一定时期内重点扶持的国民经济基础行业。但是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如果国家对发行人所处行业减少扶持政策或在实施上增加限制,可能对发行人公路车流量及车辆通行费收入造成影响。此外,发行人近年来根据多年发展积累的各方面优势,已明确将大环保业务作为主业方向之一。该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导向关联性较高,若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将可能影响发行人环保相关业务,继而影响到发行人整体经营和发展。
(二)环保政策风险
高速公路的建设施工过程中,会影响生态和自然等多方面要素,沿途的土地、河流、山地等均可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高速公路运营期间,通行车辆会不同程度产生废气、粉尘及噪音等环境影响,且随着交通量增加,前述环境影响也将相应提高。为了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发行人在高速公路的建设及后续运营的各个环节均采取了对应手段,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影响。但随着我国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如国家环保政策进一步调整,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发行人的建设及运营成本,最终影响发行人的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三)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人目前经营的业务涉及多项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和税率调整,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业务经营风险
(一)收费政策及标准调整风险
发行人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入。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因此,收费标准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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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