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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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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 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送交买 方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00548
(1)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之一般授权;及
(2)2023年度股东年会通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於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时正在中国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年会(「 股 东 年会」)。股东年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8页至第11页。随附股东年会股东代表委任表格(「股东 代表委任表格」)。
无论阁下会否出席股东年会,敬请按照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印备指示填妥表格,并尽快交回本公 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 心17M楼(H股股东)或本公司,其地址为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楼(A股股东),且在任何情况下最迟须於股东年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送达。阁下填妥及 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亲身出席股东年会并於会上投票。
2024年6月4日
目 录
页次
释义 ...... 1
董事会函件 ...... 3
股东年会通告 ...... 8
- i -
释 义
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A股股东」 指 A股持有人
「A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内资
股,其於上交所主板上市并以人民币交易(股份代
号:600548)
「股东年会」 指 本公司谨定於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时正在
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楼
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之2023年度股东年会或任何延会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公司章程(经不时修订)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商业银行开门进行一般银行业务之任何日子( 星
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或於上午9时正至下午5时正
期间任何时间香港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
「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之日子除外)
「本公司」 指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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