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9 18:01:05 股吧网页版
江西长运:江西长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云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张云燕)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云燕:女,197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山西唐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作业人、主任等职。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兼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
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
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
公司共召开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五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未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张云燕 11 11 11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14项议案。

本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
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向公司
提出专业意见,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会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
其执行结果。

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时间、审计范围、人员安排等审计计划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其在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后再次进行了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