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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18:01:06 股吧网页版
江西长运:江西长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
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
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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