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5 19:07:46 股吧网页版
山鹰国际: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暨继续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6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暨
继续履行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
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2)。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27,011.3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通
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5,729,602 股,控
股股东泰盛实业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3,636,000 股,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股份 89,365,60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999%,增持金额 16,095.6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达到承诺金额的 59.5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束。

鉴于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0%,为免于触发
要约收购,每 12 个月内增持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因此
增持承诺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承诺履行情况并督促增持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持。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84,606,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208%。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根据公司《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承诺自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的 12 个月内出资人民币 27,011.30 万元增持公司股票。因受资金安排、时间规划因素影响,增持承诺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控股股东将承诺履行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4 月16 日并增加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为增持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增持承诺并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9)。

(二)增持种类和方式: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三)增持金额: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承诺增持金额为 27,011.30 万元。

(四)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泰盛实业及吴明武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六)资金安排:增持资金来源为泰盛实业及吴明武先生自有资金。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通过二级市
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5,729,602 股,控股股东泰盛实业通过二级市场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