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4-081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及制定制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治理机构,加强内部约束和责任管理体制,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控制公
司经营风险,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现将有关制度的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明确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规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
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议事和决策程序,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公司治建立合理、有效的议事、决策、执行、监 理机构,明确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督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积极促进公 规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根据《中华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则。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中珠医疗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
干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二条 总裁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 裁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领导,并接受股东公司章程、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副总经理、 大会及监事会的监督。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
报董事会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忠实、
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
会任期相同,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任职条件与聘任程序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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